烟花易冷lo 发表于 2022-6-29 08:35:16

凤台县公安局桂集派出所:巡逻中及时处理一起交通事故

2022年6月27日上午10时20分许,凤台县公安局桂集派出所民警陆新宇带领巡逻队员李红、刘强巡逻至大王村乡村道路时,一辆三轮电瓶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,电瓶车驾驶员受轻微伤。   巡逻民警上前了解情况,经询问得知,李某兰驾驶三轮电瓶车由北向南,应某明驾驶小轿车由西向东,在大王村乡村道路十字路口时发碰撞,经过民警现场对受轻微人员进行伤口处理,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,双方对巡逻组陆新宇划分责任没有异议,双方达成一致。

叶落知秋. 发表于 2022-7-1 10:57:06

幸亏人没事

资深评论家 发表于 2022-7-1 10:57:15

注意一点

Dream. 发表于 2022-7-1 10:57:25

遵守交通规则

天天吃也吃不胖 发表于 2022-7-1 10:57:38

安全第一

一起向未来 发表于 2022-7-1 10:57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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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跑的小羊 发表于 2022-7-1 10:57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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